□新華社室內設計記者薛玉斌
  李勁峰朱翃
  近日,四川省達州警方公佈“三孩子扶老人遭索賠”事件調查處理情況,認定老太蔣某系自己摔倒,其行為屬於敲詐房屋二胎勒索,決定對其給予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。這一結果公佈後在網上引發熱議。
  法律專家表示,警方拘留惡意索賠當事人的舉措,對今後惡意索賠當事人能產生有力威懾作用,也能對當前“老人摔倒不敢扶”的社會現象和心態,起到一定糾偏扶正作用,而被拘母子不服警方處置結果提出要走法律途徑申訴室內設計,也值得肯定與支持。
  強行入太平洋房屋戶威脅構成敲詐
  6月15日,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正南花園小區內3個小朋友在樓下玩耍,扶起一位摔倒商務中心老人後,卻沒想到遭遇一場被索賠的持久風波。小朋友一方家長表示,3個孩子當時看見一老太摔倒便上前去扶,不料老太起身後卻說是3個孩子打鬧將自己撞倒的,隨後和兒子一起上門,要求孩子家長賠償醫葯費。
  經警方調查,查明蔣某系自己摔倒,並認定蔣氏母子行為屬於敲詐勒索,對蔣氏行拘七日(因違法人員蔣某已滿70歲,依法決定不予執行),對其子龔某某行拘10日,並處罰款500元。
  對於這一事件調查過程和處罰決定,負責辦理此案的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分局南外派出所工作人員介紹,由於現場沒有監控,無法獲取最直觀證據。警方通過走訪瞭解到,沒有附近住戶表示看到了小孩撞倒老人蔣某,但有3人明確表示看到了老人自己摔倒,“這是警方辦案的重要依據”。
  派出所工作人員還介紹,因事發後,蔣某曾強行入住受害人家中,並稱如不賠償便不離開,孩子家長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才同意支付賠償,“這種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,這也是警方對兩人實施拘留的主要原因”。
  不服警方處置申請覆議
  “三孩子扶老人遭索賠”事件的調查結果公佈後,獲得網絡一片稱贊。一些網友表示,以前,此類訛詐者即便被拆穿,也頂多道歉了事,難以起到警示和懲戒作用,而此次四川達州三個小孩及其家長通過報警維權,最終讓惡意索賠者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,這一依法辦事、懲惡揚善的做法,能給壞人以惡果,還好人以清白。網友“新墾地”稱:“達州警方做得好,代表了正能量,正義的必堅持。”
  記者瞭解到,11月23日蔣老太委托女婿、孫子和兒媳等前往四川省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分局南外派出所,書面表達不服警方處理。蔣老太還曾向媒體哭訴,“騙人死全家”。南外派出所相關負責人表示,行政處罰一經作出,相對人不服的,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或同級縣(區)人民政府申請覆議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  對於警方以敲詐勒索行政拘留索賠的老太的處理結果,北京惠誠(武漢)律師事務所律師葛振樺表示,根據法律規定,敲詐勒索需要明確當事人存在主觀惡意,並通過恐嚇、要挾手段占有公私財物。只從警方公佈的信息來看,蔣老太明知自己並非三個小孩撞倒,卻採取強行入住受害人家中威脅索賠,這就構成了主觀惡意占有和恐嚇要挾兩項條件,因此警方以敲詐勒索對他們母子行政拘留並無不妥。
  “蔣老太對警方裁決不滿,要對行政處罰提起申訴,這也值得肯定。”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、博士生導師冀詳德表示,此前蔣老太叫人把她抬到孩子家裡去要錢,這種鬧訪情況要堅決制止;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,說明這件事在法治軌道上運行,無論最終結果如何,這都應該得到支持。
  並非被扶索賠均是敲詐
  記者調查發現,此前扶老人被索賠事件中,即便真相大白後,也鮮有惡意索賠老人承擔法律責任。那麼,今後老人摔倒被扶起後,要求施救者賠償,是否都會構成敲詐勒索?
  華中科技大學刑法學專家賈濟東教授表示,並非所有摔倒老人被扶起後的索賠行為都構成敲詐勒索。如果老人因其他外力或慣性作用而摔倒,誤以為系施救者所致,通過正當途徑而為索賠的,就不是敲詐勒索行為,因此對於扶老人索賠糾紛的處置,還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。
  葛振樺律師說,警方能夠儘快查清“三孩子扶老人遭索賠”事實情況,也得益於能找到相應目擊證人,這也提醒公眾在類似扶倒地老人行為擔心引起糾紛時,有必要保存相應證據,來保護施救者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犯。
  專家表示,南京彭宇案等一系列事件,給不少社會公眾造成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心理暗示,認為做好事不僅會增添麻煩,還有可能給自己帶來很多損害等負面影響。四川達州這一事件的處置,能對社會起到一定的負面糾偏和正面示範效應,讓更多人明白只要通過正當途徑,擁有相應證據,自會有法律的支持和保障。
  “當然,這個事件還只是一個良好的開端。今後還需要司法機關敢於處理、善於處理此類事件,通過積極調查取證,合理劃分責任;另一方面,也應積極鼓勵公眾面對此類糾紛時,無論施救者,還是被救者,都應採取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。”冀詳德說。
  (原標題:孩子扶老太遭索賠警方認定老人敲詐法律如何“扶起”公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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